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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LED显示屏节能认证证书这样合规吗?

发布日期:2024,01,13 作者:思科瑞 来源:互联网 已浏览:1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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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LED显示屏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吗?根据《品目清单》,LED显示屏并未列入强制采购产品的品目中。但是,有的采购项目却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LED显示屏节能产品认证证书,并将其作为实质性条件,这样要求合规吗?

 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联系了惠普、京瓷、奔图、索尼等品牌的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,他们均表示在计算机、打印机等品目上均未发现类似情况。其中,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王宇说:“目前,主流的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均包含在《品目清单》内。触控一体机不属于计算机品目,采购人采购时一般不会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。”

  京瓷办公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投标负责人潘丽娟说: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激光打印机和针式打印机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,除此之外的其他打印机则没有相关要求。”

  一位业内人士说:“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划分必须以《品目清单》为依据,如果《品目清单》中没有相关品目,但采购人要求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,则属于违规行为。”

  另一位业内人士说:“LED显示屏较为特殊,部分LED显示屏同液晶显示器在技术上存在交叉,两者甚至在名称上都会重合。因此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LED显示屏是否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,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来判断。”

  对此,财政部国库司在网友留言答复(留言编号:5500-3663272)中提到,适用《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21520)国家标准的液晶显示器属于强制采购范围。其中,包括LED背光液晶显示器,实践中需依据要求结合具体应用场景和采购项目特点进行判断。因此,在采购LED背光液晶显示器时,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;而采购一般的LED显示屏时,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属于违规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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